僱傭關係拖欠工資老闆不給給工資的時間該用民法通則那條法律為依據
最佳答案 農民工給用人單位,給私企老闆,給建築工地包工頭打工,應該和用人單位,個體老闆,包工頭等,簽定屬於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或者屬於僱傭關係的《勞動協議》。當民工經濟利益受到損失,不給發工資,或者遲發工資等,民工可以憑著手中勞動合同,視聽資料,如錄影,錄音等,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
農民工給用人單位,給私企老闆,給建築工地包工頭打工,應該和用人單位,個體老闆,包工頭等,簽定屬於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或者屬於僱傭關係的《勞動協議》。當民工經濟利益受到損失,不給發工資,或者遲發工資等,民工可以憑著手中勞動合同,視聽資料,如錄影,錄音等,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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