況守時府治被火焚文言文翻譯

日期:2021-10-13 分類:精選百科 投稿:luoke

最佳答案 當況鍾任太守時,府衙遭火焚燬,所有文卷付之一炬,因失職造成火災的是一名小吏。火撲滅後,況鍾坐在瓦礫堆中,命人痛打那名小吏一百鞭,然後喝令小吏回家去。小吏離去後,況鍾就急忙擬表上奏,一力承擔火災的過失,對那名小吏卻隻字未提。

況守時府治被火焚文言文翻譯

原文:

況守時,府治被火焚,文卷悉燼,遺火者,一吏也。火熄,況守出坐礫場上,呼吏痛杖一百,喝使歸舍,亟自草奏,一力歸罪己躬,更不以累吏也。初吏自知當死,況守嘆曰:“此固太守事也,小吏何足當哉!”奏上,罪止罰俸。公之周旋小吏如此,所以威行而無怨。使以今人處此,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況肯代人受過乎?公之品,於是不可及矣!

翻譯:

當況鍾任太守時,府衙遭火焚燬,所有文卷付之一炬,因失職造成火災的是一名小吏。火撲滅後,況鍾坐在瓦礫堆中,命人痛打那名小吏一百鞭,然後喝令小吏回家去。小吏離去後,況鍾就急忙擬表上奏,一力承擔火災的過失,對那名小吏卻隻字未提。當初那名小吏料想自己是死定了,況鍾曾嘆氣的說:“這本就是太守該負的責任,一名小吏怎麼能夠承擔呢?”奏表呈上後,皇帝只下令裁減俸祿,況公對待一名小吏尚且如此,所以雖然行事威嚴,但從未招致民怨,如果換成現在的人,即使是自己的過失,尚且還想將過失推諉別人,更何況是替人受過呢,況公的人品非普通人所能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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