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和行賄有什麼區別

日期:2024-06-09 分類:知識 投稿:zhao

最佳答案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索賄和行賄有什麼區別

1、行賄行為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公務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為。不正當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行為人偷稅而給予稅務機關工作人員以財物,走私人員為走私物品進出口而給予海關人員以財物等;也包括違背政策、規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備升學、提幹、就業、入伍條件的人,得以升學、提幹、就業、入伍。

2、索賄,是指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主動向他人索要或勒索並收受財物。索要,是指行為人在進行職務活動時,向當事人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要求賄賂,但未使用要挾脅迫的方法;勒索,指使用要挾脅迫的方法,明示或者暗示如不送財物其事就不好辦或者會有嚴重後果,迫使對方不得已給自己送財物。

3、索賄並非刑法上規定的獨立罪名。索賄”不是獨立的罪名,而是受賄罪的一種型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4、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勞動合同協議書。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索賄罪是主體主動要求獲得不合法的利益。賄賂罪主體沒有主動的意願。肯定是索賄罪重。一般就是革職交出贓款,判刑,上千萬就打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