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足球運動員的評比標準

日期:2024-08-10 分類:綜合百科 投稿:zhao

最佳答案 參加全國青年聯賽、全國城市運動會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為: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百分之七十,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百分之五十,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過全隊的百分之三十。

國家足球運動員的評比標準

足球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凡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1、參加全國甲級聯賽、乙級聯賽、盃賽、全國運動會的各隊運動員。

2、參加全國青年聯賽、全國城市運動會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為: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百分之七十,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百分之五十,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過全隊的百分之三十。

3、參加中國足校杯和全國足校杯比賽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為:第一至四名不超過全隊的百分之八十,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