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板上市與IPO上市有哪些不同
最佳答案 限售期與督導期不同:已盈利的精選層企業,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人員轉板上市後的限售期為12個月,短於直接IPO的36個月。
1、上市方式不同:轉板上市不涉及新股發行,因此沒有首次發行價格,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轉板公司在新三板精選層最後一個有成交交易日收盤價;轉板上市只是變更股票交易場所,沒有公開發行新股,因而無需履行註冊程式,也就無需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註冊,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據上市規則進行稽核並作出決定。
2、稽核時間不同:在轉板稽核方面,轉板上市申請檔案與IPO上市基本保持一致,而轉板稽核時、問詢限由6個月壓縮到4個月,估計是直接IPO的2/3,滬深交易所基本保持一致。
3、上市條件不同:轉板上市的市值指標,按照轉板公司向交易所提交轉板上市申請日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120個交易日收盤市值算術平均值的孰低值為準。
4、限售期與督導期不同:已盈利的精選層企業,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人員轉板上市後的限售期為12個月,短於直接IPO的36個月;非盈利企業的限售期要求與直接IPO保持一致。沒有或者難以認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應當參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股份限售的股東範圍,對相關股東所持股份限售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