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與孫子的關係稱之為什麼

日期:2023-03-15 分類:百科達人 投稿:lijie

最佳答案 祖孫關係。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製而形成的社會關係。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奶奶與孫子的關係稱之為什麼

奶奶與孫子的關係稱之為祖孫關係。

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製而形成的社會關係。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係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係。

根據親屬關係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

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絡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係,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製血親。

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血親還可以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後者是指彼此間具有間接的血緣聯絡,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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