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的由來
最佳答案 元朝實行的行省制是現代省級行政區的開端,行省屬於中央行政機構中書省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全稱“行中書省”。腹裡地區(今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東、內蒙古部分)則由中書省直轄。時全國共10個行省、1箇中書省轄地、1個宣政院轄地。
元朝實行的行省制是現代省級行政區的開端,行省屬於中央行政機構中書省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全稱“行中書省”。腹裡地區(今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東、內蒙古部分)則由中書省直轄。時全國共10個行省、1箇中書省轄地、1個宣政院轄地。
省,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地位與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相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
明朝初沿元制,後以行省權力太大,將行省一分為三。設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合稱為“三司”,皆為省級行政區最高機關,分別掌握行政、司法、軍事權力。時全國共14個布政使司、2個直隸地區以及其他邊疆行政區。
清朝承襲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轄區直接通稱為“行省”,並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設定固定制的總督、巡撫掌管全省軍民事務,布政使成為巡撫屬官。時全國共18個布政使司(省)等25個省級行政區。
中華民國初年,行政區劃沿襲清朝。後歷經變動,又由於戰亂或時局原因,區劃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臺灣省,1946年外蒙古獨立。至1949年全國依法共有35個省等50個省級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