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比賽為什麼有有效評分無效評分
最佳答案 無效評分就是最高分或者最低分,為了防止評分作弊(打特別高的分或者特別低的分)。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有7人制和5人制兩種,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跳水比賽及國內重要比賽時,必須有7名裁判員評分,其它一般比賽可由5名裁判員評分。
無效評分就是最高分或者最低分,為了防止評分作弊(打特別高的分或者特別低的分)。
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有7人制和5人制兩種,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跳水比賽及國內重要比賽時,必須有7名裁判員評分,其它一般比賽可由5名裁判員評分。跳水比賽滿分為10分,可用0.5分給分。
分值為:失敗0分。不好0.5到2分。普通2.5到4.5分。較好5到6分。很好6.5到8分。最好8到10分 。
在比賽中,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的助跑、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在比賽時助跑應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轉體快速;人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員評分:5名裁判員打出分數以後,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係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
7名裁判員的評分:方法與5名裁判員評分方法相同,但7人裁判員算出的得分最後還應除以5,再乘以3。
比賽結束後,把所跳動作的實得分相加,便是該運動員的總分。總分最高者為優勝,如兩人或兩人以上總分相等,則名次相同。在設有全能專案的比賽中,將運動員跳板動作總分與跳臺動作總分相加,就是全能總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