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特殊成立要件有哪些

日期:2021-10-13 分類:綜合百科 投稿:yangang

最佳答案 《合同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此種合同在其成立時通常已具備了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但因其條件未成就,期限未屆至,故未生效。於是其條件的成就、期限的屆至,就成了其特別生效要件。

合同的特殊成立要件有哪些

1、附停止條件及附始期的合同。《合同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此為對附停止條件合同的規定。

第46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此為附始期合同的規定。此種合同在其成立時通常已具備了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但因其條件未成就,期限未屆至,故未生效。於是其條件的成就、期限的屆至,就成了其特別生效要件。

2、需經批准,登記的合同。《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即將批准、登記作為合同的特別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