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由來

日期:2021-04-08 分類:百科達人 投稿:田詩仙

最佳答案 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係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通鑑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六禮婚製作從此為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

結婚的由來

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係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通鑑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從此,儷皮(成雙的鹿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現了“親迎於庭”“親迎於堂”的儀節。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六禮婚製作從此為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

結婚在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確立配偶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新中國成立前(古代)的叫法:成親。新中國成立後叫法:結婚。英文叫做:Get married。

法律對婚姻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兩性依法結合的法定條件、年齡及結合後配偶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由此而產生的其他責任及義務。婚姻關係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徵:(1)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2)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式。否則,婚姻關係不產生法律後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3)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係。結婚的必備條件:一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二是必須達到法定年齡;三是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結婚的禁止條件:一是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二是禁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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